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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气象局

腾冲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准确获取腾冲市气象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腾冲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如发生变化,将及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腾冲市气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包括:领导信息、联系方式、机构职能、内设科室)。

2.人事信息。

3.计划总结。

4.气象科普。

5.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包括:事前公示、结果公示、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6.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度 、年报等,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线上获取方式:

1.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engchong.gov.cn);

2.广播、电视等。

线下获取方式:

局机关办公地址: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1号;

业务办公地址(腾冲国家基准气候站):腾越街道洞坪社区(后山)。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为腾冲市气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传真)电话:0875-5181060;电子邮件:qxjbgs5181060@126.com;邮政编码:67910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附件1: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并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交,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受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腾冲市气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腾冲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腾冲市页面提交。链接地址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f191f1c5-ec2c-4df3-941b-5fabd5e36fc9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5.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发至本机关受理邮箱 ,并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日期。

(四)申请办理流程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公开的,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场提供;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五)申请注意事项

1.腾冲市气象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解释、说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腾冲市气象局纪检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腾冲市气象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电话(传真)号码:0875-5181060;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保山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

联系电话(传真):0875-2160031;

邮箱:bsxxgk@163.com

腾冲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

联系电话:0875-5155196;

传真号码:0875-5132126;

邮箱;tcswgzx@163.com。

 

附件:1.腾冲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腾冲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3.腾冲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投诉单



附件【附件2:腾冲市气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附件3:腾冲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单.docx
附件【附件1:腾冲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