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42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15:15:53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3第257号)
产权人 徐根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固东镇甸苴社区麻栗园组,面积为270.00m2,证号(地号)为:腾集建(1993)字第3-4-7-32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根发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