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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19-02-26 浏览: 作者: 来源:发改局 打印正文

为加快提升县城品位,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月3日,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通过2019-2021年3年的努力,在全省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要求市、区要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化”的工作思路,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启动后,一个月内制定具体化、项目化的“美丽县城”实施方案

腾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力争进入2019年建设名单的努力目标。2月16日,市委书记赵碧原同志组织发改、住建、规划等11个部门就“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严格对标对表,对照“美丽县城”评选的21个方面57个指标,重点调研了凤里公园、全仁古街公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绮罗湖公园、徐霞客公园、欢乐湖公园、大盈江河道治理、南诏古城公园、西山坝金源路、火山路、宝峰路、南诏路美化亮化、和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大盈江河道治理和顺段等项目。

会上,发改局负责同志就《腾冲市“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初稿的编制情况和框架进行了总体报告,详细汇报了21个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请求解决的事项,目前57项指标,基本完成的有34项。参会的领导及部门从不同角度做了发言;最后,赵书记就“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做了安排和强调。

赵书记要求:一是要对标对表自加压力。对照57个指标,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需要,不能以完成指标为目标,科学谋划上报建设项目,为“美丽县城”申报及提升城市品质建立项目储备库。二是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做好“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梳理和规划编制以及征地相关工作。三是充分运用“创文创卫”成果,与森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城市定位,围绕城市景区化、按照A级景区打造的目标建设腾冲“美丽县城”。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