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1-082708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16:12:35 |
文号 | 浏览量 |
腾政征公告﹝2021﹞第 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云南腾冲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征收腾冲市腾越街道下绮罗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水乡清水社区村民委员会、驼峰社区村民委员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8月11日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腾冲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自然资复〔2021〕54号)批复同意征收腾冲市腾越街道下绮罗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三、十四、十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347公顷;清水乡清水社区村民委员会苏家营第一村民小组、苏家营第二村民小组、苏家营老寨子村民小组、乐所冲下寨村民小组、乐所冲联队集体土地16.8123公顷;清水乡驼峰社区村民委员会栗柴坝大沟边村民小组、栗柴坝许上村民小组、栗柴坝许下村民小组、栗柴坝大坡村民小组、栗柴坝联队集体土地41.7904公顷,共计58.8374公顷作为腾冲市202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云南腾冲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腾冲市腾越街道下绮罗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三、十四、十五村民小组;清水乡清水社区村民委员会苏家营第一村民小组、苏家营第二村民小组、苏家营老寨子村民小组、乐所冲下寨村民小组、乐所冲联队;清水乡驼峰社区村民委员会栗柴坝大沟边村民小组、栗柴坝许上村民小组、栗柴坝许下村民小组、栗柴坝大坡村民小组、栗柴坝联队。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
(一)腾越街道下绮罗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三、十四、十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347公顷(全部为林地),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为杂木等。
(二)清水乡清水社区村民委员会苏家营第一村民小组、苏家营第二村民小组、苏家营老寨子村民小组、乐所冲下寨村民小组、乐所冲联队集体土地16.812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为茶树、板栗树、核桃树、林木等。
(三)清水乡驼峰社区村民委员会栗柴坝大沟边村民小组、栗柴坝许上村民小组、栗柴坝许下村民小组、栗柴坝大坡村民小组、栗柴坝联队集体土地41.7904公顷(农用地39.3094公顷、未利用地2.481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为茶树、板栗树、核桃树、林木等。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涉及2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I、Ⅱ类片区),I类区林地52.9425万元/公顷;II类区水田75万元/公顷、旱地60万元/公顷、园地60万元/公顷、林地3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参照相邻集体农用地地类补偿标准、未利用地18万元/公顷。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详见《腾冲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扩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腾政征补公告〔2021〕02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和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次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将生活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兑付给被征地农户,自谋职业。
六、土地征收时间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6日。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27日